定融 城投债违约
Securities industry近期,又一例城投定融引发的官司刷屏了。存续一年半的产品,某投资人150W元本金三年内被多次延期,五年后才追回全部利息,但未获赔违约金损失。定融风险再次引发关注!
据法院判决书,这是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原告为某自然人投资者邱某,被告为某资管公司,纠纷缘由为原告认购的某“定向债务融资”产品未按时还本付息,邱某要求产品的受托管理人即本案被告赔偿利息及违约金损失。
该“定向债务融资”为遵义某城投公司所发定融产品,存续期18个月,预期年化收益10.3%,2018年8月23日邱某出资150W元购入该产品,自2020年2月开始,发行方多次发出《延期支付申请》,直到2021年底邱某才陆续收回本金,但利息未按约定收回,故于2022年提出诉讼,至今年4月结案,最终原告仅获得利息赔偿2万余元,其余诉求被驳回。
警惕定融风险
城投通过金交所/伪金交所发行定融产品,一般被称为“定向融资计划”、“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债权资产转让产品”、“收益权转让产品”等等,是在各类融资渠道被规范后,以高成本换取低门槛的融资方式,合规性和公开性较差,一旦城投遭遇到流动性紧张,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定融的逾期和违约。
具体来看,定融的高风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从发行主体来看,涉及发行或担保定融的城投平台通常区域实力较弱、自身资质较差、行政层级较低,这些城投往往流动性紧张,短期债务偿还压力大,但由于再融资环境较差,债券、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受限,只能通过城投以高成本换取低门槛的方式来寻求融资。比如上述涉案发行方,就是很典型的弱资质网红城投。
从产品特点来看,期限短(平均在15-20个月)、成本高(产品收益率下限在8.0%-9.0%,上限在9%-10%)、资金来源小额分散(大部分产品的起投金额为10万元),决定了城投定融是一种“饮鸠止渴”的融资行为,长期以往将加剧城投平台短期债务滚续的压力。但投资者往往会被这种高收益、低门槛所吸引,而忽视了其高风险。
从监管趋势来看,中央和地方层面对城投定融均监管趋严,合规风险显现。城投定融监管趋严,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对备案机构(金交所)的监管,自2011年开始,已经历了三轮整顿,目前处于历史最严阶段;二是从项目端对城投平台进行监管,2021年以来,多地出台文件要求城投平台清退定融。
虽然定融风险巨大,但由于部分城投存在融资困难,为了资金接续,目前仍有新增定融产品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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