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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格尔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公告,宣布已完成政府融资职能剥离工作,正式退出政府融资平台名录,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整体转型为市场化运营主体。这一举措不仅标志着格尔木投资控股实现了政企权责的清晰划分,也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浪潮中的又一实践案例,契合国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核心部署。

从公告核心信息来看,此次转型的核心目标明确。格尔木投资控股明确表示,退出融资平台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政企分开原则。这意味着公司将彻底告别以往依赖政府信用的融资模式,未来的经营发展将完全以市场化主体身份展开,其业务布局、投融资决策、风险承担等均需独立按照市场化规则推进,政府信用与企业信用实现有效隔离。
此次转型背后,是国家层面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的持续推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曾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载体,但长期以来部分平台存在政企权责不清、债务规模膨胀、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成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隐患。对此,国家发改委早已明确提出,推进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非经营性项目融资职能,是从源头上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关键举措,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要加快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格尔木投资控股的退出举措,正是对这一系列政策要求的积极响应。
对于格尔木投资控股而言,退出融资平台、转型市场化发债主体具有多重深远意义。一方面,转型后公司的投资边界将更加清晰,按照市场化转型要求,未来将重点聚焦有一定经营收入的准经营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参与纯公益性或非经营性项目投资,从源头上规避隐性债务风险。另一方面,作为市场化主体,公司的融资自主性将显著提升。尽管退出平台后新增债券融资仍需满足交易所和协会关于资产、现金流等方面的要求,但偿还利息、新增额度等方面的限制有望得到放松,后续可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做实经营性现金流等方式提升自身信用资质,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同时,转型也将倒逼公司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核心竞争力,实现从“政府依附型”向“市场自主型”的根本性转变。
从市场影响来看,格尔木投资控股的转型实践为同类地方融资平台提供了参考样本。业内普遍认为,“退平台”本身不会显著改变企业的信用资质,其在区域发展中承担的重要职能定位并未改变,核心变化在于业务模式从政府依赖向市场化经营过渡。值得注意的是,退出平台并不意味着企业与政府支持的完全割裂,而是通过厘清权责关系,让企业在政府授权的框架内,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地方建设,实现“做事”从“做完再说”向“算完再做”的转变。这种转型模式既能有效防范政府隐性债务,也能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实现地方发展与企业可持续成长的良性互动。
展望未来,转型后的格尔木投资控股仍需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在市场化竞争中找准自身定位,培育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如何优化资产质量,提升市场化融资能力;如何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稳健运营,都是公司转型后需要重点攻克的课题。对于市场而言,更需关注其后续业务布局、财务状况及融资落地情况,以此判断转型成效。
总体来看,格尔木投资控股退出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关键一步。随着更多地方融资平台加入市场化转型行列,政企分开的治理格局将逐步完善,地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安全性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格尔木投资控股的转型实践,无疑为这一进程注入了新的动力,也为后续同类平台转型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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