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据界面新闻,近段时间,一款信托合同当中隐藏“受益人代表/委托人代表”条款的政信信托开始在江浙等区域流行。
从年化收益率来看,据业内人士反馈,此类“受益人代表”政信产品收益率往往较同期限、同项目类型的常规政信信托项目高出0.3-0.5个百分点,跨期限、项目对比则往往能较普通政信类产品高出0.5-1个百分点,最高年化收益率甚至能达到7%。
含“受益人代表”条款的信托产品往往是为了置换当地部分城投的定融资金,因此,此类产品又被称之为“定融置换类”政信信托产品。
“大部分政信信托都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产品,不会有现状分配条款。有现状分配条款,对外竟然还可以募资,不是很能理解。”有业内人士在了解后这类产品后表示。
以记者从业内获取的一份定融置换类政信项目的制式信托合同为例,信托合同显示,“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当出现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计划本金结算情形或《债权投资合同》项下任一债务人无法足额清偿债权投资款本息或出现任何交易对手违约情形时,受托人有权以届时信托财产的现状形式,将信托财产向受益人代表进行分配,由受益人代表对将该部分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进行处置,并负责向全体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另外,受托人将现状形式的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代表后,受托人已经完成全部信托利益的分配受托人解除相应职责,信托计划终止。
受益人代表收到《信托财产现状分配通知书》后自行与其他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及/或相关权利义务的内部划分,并与交易对手协商办理变更事宜,受托人仅在提供相关手续上予以配合而无其他义务。
届时全体受益人自行向受益人代表主张相关权利,受益人与受益人代表的纠纷由受益人与受益人代表自行解决,受益人代表与其他受益人之间就信托财产的后续分配事宜均与受托人无关。”
记者从业内获悉,当前,金谷信托、大业信托旗下大量江浙地区非标政信项目为“定融置换”类信托,也就是信托合同中往往带有“受益人代表”条款。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亦从金谷信托一财富中心的理财经理口中获悉,金谷信托目前在江浙地区的确在销售此类产品。
“有受益人代表条款的一般为定融置换类信托,就是用信托置换当地定融产品规模,但具体的资金用途也是用于融资人的借新还旧。”该理财经理表示,“定融置换类政信基本都在属地募集,由当地投资者进行认购。”
该理财经理解释,金谷信托此类定融置换类政信产品虽然会在中国信托登记责任有限公司进行产品备案,但相关产品信息并不会录入公司直销系统,仅在线下售卖。这与传统政信信托有所区别。
“公司直销不卖定融置换类产品,公司产品系统里也看不到相关产品。通常都是融资方自己募集,自己找客户。”该理财师向记者透露。
据一位三方推介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带有委托人代表条款,定融置换类政信产品通常不占信托公司非标额度。
“因带有委托人代表协议,信托公司向风控部门会将此类产品报备为通道类,公司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项目一旦违约与信托公司无关。”该三方表示。
此外,金谷信托的理财师提到,定融置换类信托也为公司主动管理类项目,且发行的此类定融置换类信托尚无发生违约的案例,且受益人一般为当地国企或者下属子公司。
但也有三方推介人员向者直言,委托人代表通常为融资方的空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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