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近日,上市公司江苏国信发布“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江苏信托发行的25亿元惠东佳兆业地产项目本金及利息违约了。
根据该公告显示: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作为 信托项目受托人(贷款人),就信托项目项下与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穗置业”)和惠东县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佳兆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7日出具的 (2024)苏01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佳穗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江苏信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利息75,900万元、逾期利息(以本金25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0.8% 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及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违约金104,691,375 元、后续违约金(以本金25亿元为计算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3.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佳穗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信托支付律师费50万元;
(三)佳穗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信托支付抵押物保险费1,495,800元、评估费28,000元;
(四)江苏信托有权就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对佳穗置业抵押的506套不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江苏信托有权就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对惠东佳兆业持有的佳穗置业10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六)驳回江苏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信托申请,已冻结佳穗置业名下部分账户,查封了佳穗置业名下506套不动产。
日前,信托业2024年成绩单出炉。
据江苏国信披露,江苏信托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收31.33亿元,同比增加4.32%;实现净利润为28.19亿元,同比增加10.85%。
在51家已在银行间市场披露2024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的信托公司中,江苏信托净利润拔得业内头筹;营收方面,江苏信托位居第二,中信信托以53.79亿元的营收位居行业第一。
据往年数据,江苏信托业绩实现连年增长。2023年江苏信托实现营收30.04亿,同比增长21.28%;净利润25.43亿元,同比增长27.85%。
稳定的金融股权投资收益为江苏信托奠定了坚强的展业基础。此外,江苏信托还展现出了超强的人均创利能力。2023年江苏信托人均净利润1130万元,位居行业第一。从2024年的年报数据看,2024年江苏信托人均净利润仍将会属于信托行业较高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 江苏信托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江苏省国信集团的主要成员企业之一,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87.6亿元,现为中国信托业协会理事单位。
前段时间,江苏信托召开2024年度述职述廉大会。国信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翟军,国信集团资本运营部兼金融部总经理黄剑莅临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全体员工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拟任)、党委副书记、董事丁锋主持。 会上,23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2024年度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客观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实事求是分析突出问题,并提出了2025年度工作目标和思路。丁锋同志对各部门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025年,江苏信托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双轮驱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宗旨,聚焦业务转型主线,守牢稳健经营底线,努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保障经营业绩基本稳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之路,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信托力量。 来源:江 苏 国 信 公 告、中 国 基 金 报、江 苏 信 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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