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信托三分类新规的正式出台标志着信托转型新的里程碑,各家信托公司也把家族信托提到更重要的位置,家庭信托虽然刚起步,基于其覆盖面广,预计未来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一、 业务模式
(一)家族信托的定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银保监规〔2023〕1号)的要求,家族信托属于“信托三分类”中资产服务信托业务项下的财富管理业务;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自然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
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当为委托人或者其亲属,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家族信托涉及公益慈善安排的,受益人可以包括公益慈善信托或者慈善组织。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银保监会2018 年下发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 号)明确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二)家族信托业务架构
家族信托的业务架构如图1所示,其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托管人、监察人或保护人,另外参与家族信托的相关主体还可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为家族信托提供法律咨询或税务筹划等建议。
委托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人也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必须要有他益,不能是纯自益信托。
受益人是经委托人指定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族成员。
受托人是信托公司,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处理信托事务。
托管人一般为具有托管资管的银行,家族信托的资金需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托管人的职责主要包括安全 保管金融类资产、办理清算交割、信息披露、估值、对托管财产报告出具意见等。
监察人/保护人(或有)主要监督受托人信托事务的处理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在委托人身故或不便行使委托人权利时,保护人可以替代行使部分委托人授予的权利。家族信托保护人不是信托当事人,依据委托人的意愿决定是否指定保护性,保护人的选任规则、权利范围等会因信托方案设计不同而表现各异。
(三)家族信托业务分类
家族信托就信托财产类型来看,主要分为资金类资产、金融产品受益权/收益权、保单类资产、股权型资产、不动产及另类资产(如珠宝、古董、艺术品)等。其中,资金、金融产品受益权和保单类资产是常见的信托资产。
就业务模式来看,家族信托可从两个维度进行划分。从信托设计角度,分为标准化家族信托与定制化家族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的基本条款采用相对模式化设计,适用于无特定个性化需求的家族信托客户,起点金额通常低于定制化家族信托,标准化的家族信托利益分配方式相对简单固定,协议文本相对简化且数量较少,业务模式相对简单。定制化家族信托依据客户的个性化传承需求,进行定制条款设计,一般适用于设立门槛较高,如5000万起,适合有特殊传承安排的超高净值客户群体。根据信托业协会对43家信托公司的调研数据统计,2021年末存续的家族信托中,67.56%的客户选择了标准化的家族信托模式,但规模占比只有47%;32.44%的客户采用了定制化的信托模式,规模占比达到53%。
从资金运用权限角度,家族信托业务可分为投资决策型家族信托与事务管理型家族信托。前者是基于委托人的信任及委托,由信托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信托财产投资决策职责,后者是由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的投资顾问等承担信托财产投资管理决策,信托公司配合进行资产配置,该模式对信托公司的协同服务效率要求更高,目前,信托公司通过外部合作渠道开发的家族信托通常属于事务管理型业务,其投资顾问一般由合作机构如银行等担任。
(四) 家族信托基本要素
(五) 家族信托的功能
家族信托的核心功能是满足高净值客户关于财富传承、风险隔离、资产保护、资产配置、公益慈善等方面的需求。根据 2021 年中国信托业协会课题组对 43 家信托公司的调研数据显示,家族信托客户需求已逐步由过去的财产保值增值转向了财富传承,从早期的打理财富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到更关注财富传承、家族财产规划和安排、资产隔离、遗嘱替代、慈善公益等各个方面。
(1)财富传承
利用信托特有的“他益”功能,可实现在不同受益人范围内的合理安排。在财富传承方面,可以创设子孙后代教育基金、创业基金、婚嫁金、生育金、慈善金、养老基金等财富分配方案,避免无规划、被动继承可能造成的各类家族纷争。在结构设计方面,也可满足个性化需要。在信托期限方面,家族信托可通过长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存续时间,实现家族和睦、长幼兼顾与财富的传承。
(2)资产保护和风险隔离
委托人所持有的财产一旦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的目的设立了信托,该财产作为信托财产便成为一项仅为信托目的而加以管理的独立财产,原则上不得强制执行。通过信托把这笔财产的三权: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做了分离,使得这笔受托财产脱离了原委托人的财产体系,在得到专业化管理的同时还具备了财产独立性的特征,即不再受委托人个人特殊情况的过多的干扰,从而可以对抗一些商业风险及法律诉讼、资产冻结等常规风险。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和《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亦已囊括信托财产独立性规则,其内涵包括:(1)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不属于其责任财产;(2)除《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且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3)子女保障
通过设立家族信托,父母可以为子女搭建一个长久的避风港,可以保障及规划子女未来的生活,防范自身发生意外、子女婚姻生活变动等风险,也可防止子女后代挥霍度日。家族信托的收益分配条款可根据特定需求灵活设计。
(4)税务筹划
家族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在其成为信托财产时已经发生了转移,不再属于委托人名下的财产,因此可以通过信托架构的设计对信托财产的增值和收益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同时,由于委托人的后代是基于信托契约的安排通过信托分配来获得相关家族信托财产的收益,也通常不会触发直接继承家族财产的相关税负。在当前部分欧美国家的遗产税、赠与税已高达40%的背景下,家族信托已是该等国家税收居民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工具。在我国,尽管目前境内尚未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如果家族成员中已经包括境外税收居民,同时考虑到未来境内设置及征收遗产税、赠与税的可能性,将家族资产注入家族信托也可以降低未来家族财富传承的潜在税务成本。
(5)公益慈善
信托财产收益可直接全部或部分分配给需要捐助的个人或慈善公益项目,帮助委托人践行社会公益责任,延续慈善精神。或者可将慈善信托作为家族信托的子信托置入,捐赠金额与其余子信托的投资收益挂钩,防止盲目或过度捐赠。
(6)文化传承或正向激励
通过家族信托中信托条款的设计,一方面可以将家风、家规制度化,并通过家族信托长周期、跨越代际的特点,相伴家族繁衍;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后代挥霍、培养向上奋斗的企业家精神等,激励家庭成员及子孙后代合理安排教育、创业、婚姻、生育等重大人生事项,引导后代树立正向的价值观。
家族信托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运作和隔离设计,灵活多样的运作模式和条款,专业的运营策划,可有效满足高净值客户上述关于财富管理、传承、保障等全方位需求。
二、 发展情况
(一)家族信托的发展历程
家族信托在我国的首次尝试始于2012年,2013年初平安信托落地国内首支家族信托产品,之后外贸信托落地行业首单私行家族信托,中信信托、上海信托等多家公司也纷纷进行业务布局,我国的家族信托业务快速走过理论学习和概念推广阶段,逐步形成了一定业务规模。下列表格展示了自2013年1月以来,中国家族信托发展的大事件以及与其相关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年份。
(二)家族信托规模发展
根据中国信登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的家族信托存续规模仅不足5亿元,2018年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 号),首次从监管层面对家族信托做出了界定,相关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及客户需求的不断增长,促进家族信托进入到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家族信托存续规模约为4976亿元,存续家族信托个数约为2.6万个,近几年家族信托规模的复合增长率超过了50%,家族信托的展业模式也逐渐丰富。在新信托业务分类指引下,多家信托公司将家族信托作为实施战略转型的重点布局方向,在业务模式和服务内容上积极创新,力求拓展家族信托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家族信托市场呈现出极高的集中度。根据各家信托公司所披露的数据初步统计,截至2022年底,有60家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行业前五名市场份额超过70%。头部机构不仅实现了较高的规模增速,而且产品成熟度更高、业务创新更活跃。
总体而言,家族信托业务的高速增长依然是未来3-5年的主基调。一方面,国内体量庞大并且增长快速的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认可度持续升温;另一方面,家族信托占信托业总规模的比例仅为2%,远低于成熟市场水平,发展空间显著。
(三)家族信托行业情况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调研统计,截至2021年末,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已经达到55家,占行业的比重约80%,规模最大的为建信信托,其存续规模达758亿元,其次是外贸信托和中信信托,分别为525亿元和484亿元;规模排名前十位的信托公司家族信托资产规模占比为81.57%
根据业内人士统计估测,截至2022年12月初,各家家族信托的规模大致分布如下图,建信信托、外贸信托、中信信托家族信托业务规模仍位居前三,较21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另有12家信托公司家族信托规模超过百亿。
(四)各信托公司家族信托发展情况
三、 业务模式
(一)客群画像
传承与创富并驾齐驱,高净值人群呈现年轻化特征。高净值人群按照财富来源、职业等特征分为一代创富者、二代继承者、公司高管、专业人士,以及家庭主妇、退休人士和自由职业者等。根据银协与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课题组调研结果,30岁以下高净值人士占比10.68%,相较大年增加3.31%,高净值人群整体呈现年轻化趋势,其主要动力源自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创富者(较上年增加4.34%) 、逐年增加的二代继承者 (较上年增加4.01%) 以及奋发有为的年轻公司高管(较上年增加13.22%)50岁以上的一代创富者占比56%,较去年下降7%,二代继承者及退休人口上占比均相较去年有所增加,我国高净值人群传承浪潮仍在持续,企业接班、财富继承等需求旺盛而迫切。
基于21年信托业协会调研资料和22年外贸信托研究小组调研资料分析:
(1)家族信托客群年龄特点
目前家族信托客群主要分布在40-60岁,占比达到64%。40-50岁的客户数量和信托规模占比分别为30%和26%,50-60岁的客户数量和信托规模占比分别为31%和34%。这两个年龄阶段的客户已经积累了数量可观的财富,普遍开始考虑守富、传富等家族财富管理安排,是家族信托的主要目标客户群。
(2)家族信托客群行业多元化
按所在行业划分,家族信托客群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制造业、贸易行业、零售业以及金融行业共五大行业,分别占 25%、21%、5%、14% 和 22%,合计占比为 88%。与此同时,互联网、电商等新经济以及律师、会计、咨询、教育等高薪专业服务业成为剩余部分的主要构成,家族信托客群行业多样化趋势显著。
(3)上市公司高管占比高
家族信托客群职业方面,有35%的人是企业创立者、实控人、主要股东等创富一代,企业董监高占比 30%;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占比11%;继承者占比 11%;全职太太占比 10%;自由职业等其他职业占比 3%。2021年,家族信托客群中上市公司高管占比达16%。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新经济的快速发展,股权、期权增值带来财富增长的人群显著提升,上市公司高管逐渐成为家族信托客群中的重要群体。随着中国上市公司高管的财富积累以及财富隔离与保障意识的觉醒,该类客户将越来越成为家族信托客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典型代表。
(4)受托资产分布
家族信托金融资产规模主要集中在1000万到3000万,占比38.31%;5000万到1亿占比15.31%;1亿到10亿占比25.8%。其中资金占比65。05%;理财产品占比25.34%;其他资产例如保险、不动产、股权等占比较少。
受制于信托财产登记、非交易过户、信托税制等基础性制度的缺失,目前我国家族信托主要以资金信托的形式存在。然而在实践中,高净值人士有明显地以不动产、股权等非现金资产设立家族信托的意愿,但基础性制度的缺失使得该类资产设立家族信托需要付出更大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且面临无法顺利设立的风险。无论是对于股权类资产还是不动产资产,目前实践中要设立家族信托,都需要搭建更为复杂的交易结构,并交纳高额税费,设立和管理成本较高,客观上限制了股权和不动产家族信托的推行。
(5)客群平均年收入
据《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客户的年收入主要分布在300-1000万,占比47%,有20%的客户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33%的客户年收入在300万元及以下。
(二)高净值人群对财富传承保持紧迫的需求
中国GDP的迅猛发展,促使家族信托业务发展迅速。近2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富管理市场的扩容,资本市场不断更新迭代,经济快速发展为财富积累奠定了基础。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背景下,中国私人财富市场也迎来了迅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富裕人群不断增加,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富裕人群总额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2022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619万人,同比增长逾20%。中国内地亿万富豪的财富总额占据全球亿万富豪财富总额的13.6%。新能源、硬科技、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经济行业是创造财富的重要领域。
大型IPO与股权激励计划也催生了大量的新富人群,同时显示了高净值人群的构成正迈向多样化,随着家族信托的普及与推广,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客户了解并认识到家族信托的重要功能。新客户快速增长的同时,前期以尝试心态设立家族信托的客户追加财产的趋势明显。据招商银行《202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调研统计,73%的高净值人群已经开始或准备财富传承事宜,受访者中逾两成高净值人群表述已办理家族信托相关业务,4-5成受访者表示正在考虑办理家族信托,另有超过两成客户表述不知道如何选择提供该类服务的机构。高净值人群对于家族信托业务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
目前,信托公司家族信托客户的开发主要为直销获客与渠道获客两种方式。直销客户由信托公司财富部门以及公司其他部门自主开发,渠道客户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等合作机构引荐。2021年,调研信托公司约60%的家族信托客户来源于银行、保险及第三方财富等外部渠道引荐,其中,商业银行贡献的客户数量及资产规模占比超过80%,家族信托业务对于银行渠道获客的依赖度较高。部分信托直销客户占比较高,自主拓客能力强,如中融信托、五矿信托,但行业整体还是依赖于外部拓客。2021年,家族信托与保险机构和银行的合作最为密切,律所、证券等机构与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也逐渐展开,证券公司和信托合作开展家族信托的数量占全部合作金融机构的5.78%,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私人银行机构作为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之一,是目前家族信托客户的主要来源。截至2022年底,中资私人银行的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1.7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11.79%。私人银行客户数增至2022年底的157万人,增长率达10.88%。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和交通银行资产管理规模均超过1万亿元,构成了引领行业发展的中资私人银行第一梯队。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资产规模达2.63万亿元,位列国有商业银行私人银行规模首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以4.66万亿元位列全行业榜首。
银行私行业务也将家族信托作为重点服务模式近年来大力推广,根据部分银行披露的年报数据可以看出,银行私行业务对于家族信托业务的重视。
招商银行:在2022年一季度末便已累计设立家族信托超6000单,总规模率先突破千亿元,且在2022年上半年的新增管理规模超过2021年全年。2023年上半年,家族信托业务单数突破万单,业务规模较上年末增长22.79%。
建设银行:2022年末,家族信托顾问业务实收资金规模已达890.00亿元,同比增长29.91%。23年11月建行披露家族信托管理规模已突破一千亿元。
中国银行:2022年家族信托客户数比上年末增长105.60%,2023年上半年家族信托客户数又比上年末增长52.59%。
平安银行:2022年家族信托及保险金信托新设立规模546.07亿元,同比增长 43.6%;2023年上半年协助客户新设立家族信托及保险金信托规模440.86亿元,同比增长39.3%。
民生银行:2022年末家族信托及保险金信托规模106.60亿元,是上年末的3.5倍。
交通银行:今年上半年末家族信托规模较上年末增长69%。
(三)业务创新方向
随着我国信托的架构日趋成熟,家族信托业务也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在传统信托业务中,受托财产大多以资金的形式出现。在家族信托中,由于客户的信托目的和家族情况不同,信托财产也更加多元化。除资金外,保险金请求权、金融产品收益权、上市公司股份、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动产和艺术品等其他资产都能作为信托资产设立家族信托。此外,四大核心系统全面赋能,全面提升运营效率。目前,中信信托在家族信托业务中自主搭建了WMS(国内首个全流程财富管理系统)、“传家宝”(国内首个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客户端)、协同平台(国内首个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业务订单管理平台)、以及投资管理平台四大核心系统,分别从“运营管理、客户办理、渠道协同、投资交易”四个方面持续赋能业务开展,有效提升业务效率。
在家族信托服务场景方面,也有不少信托公司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比如中信信托近年来不断拓宽信托财产类型、丰富信托服务场景,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财富管理和传承需求。在丰富服务场景方面,“信托+遗嘱”服务综合家族信托、保险、遗嘱三大传承工具优势,帮助委托人更好地规划身后财产安排;跨境传承规划在全球化浪潮中需求明显提升。另外,慈善公益业务也越来越多的收到高净值人士的关注,多家信托公司推出家族慈善信托,以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为目的,以信托收益支持客户成立的慈善信托,剩余收益用于指定家庭受益人,兼顾委托人财富传承及回馈社会的意愿。
在财富管理市场快速发展之下,家庭服务信托也被认为是信托行业近年来的重大利好,有望成为行业“新蓝海”。家庭信托带有更强普惠性,业务模式简单,容易批量化推广,也降低机构管理的要求。这将信托业务扩展到广大的富裕群体,使得信托的独立性、风险隔离、定向传承等作用的以充分发挥,让信托的优势更多地优惠及千家万户,助力实现共同富裕。2022年3月,平安信托推出了特色化保险金信托细分产品“平安家庭信托”,将起步门槛定为100万元总保费或保额,进一步降低了信托账户的开立门槛,旨在将信托服务向有需求的中等收入群体延伸;建信信托也在2021年推出了国内首款普惠家族信托——爱予信托,以40万元设立起点,远低于家族信托1000万元的设立标准,自然人委托人需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根据委托人的资产状况和投资偏好,提供稳健型、平衡型和成长型三类方案,实现全线上运营管理,以满足更广泛人群和特殊需要家庭隔离风险、财富传承的需求。
2023年3月,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增“家庭服务信托”作为资产服务信托类型的业务品种。家庭服务信托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委托,提供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等服务。家庭服务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万元,期限不低于5年,投资范围限于以同业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股票为最终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截至2023年9月末,14家信托公司实现家庭信托业务落地。
从产品功能来说,家族信托和家庭信托的功能基本一致,均可根据不同的设立目标和需求进行设立和管理。从设立金额标准和客户群资产分布差异来看,相较于家族信托的委托资产,家庭服务信托的委托资产中股权占比较低,更集中于资金类资产、不动产、金融产品受/收益权等资产。
以下是四个家族信托业务创新案例:
(案例来源:中国外贸信托《中国家族信托可持续发展报告》)
(1)公益慈善:家族慈善信托以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为目的,以信托收益支持客户成立的慈善信托,剩余收益用于指定家庭受益人,兼顾委托人财富传承及回馈社会的意愿。
案例一 中国外贸信托(2019年,基金会+慈善信托双平台模式)
2019年,中国外贸信托全额捐贈的北京信诺公益基金会成立,通过 “基金会+慈善信托”双平台公益慈善运营模式,聚焦教育帮扶、乡村振兴和灾害救助,不断探索扶贫公益新路径。北京信诺公益基金会作为委托人,定向募集资金 208.1万元,设立慈善信托,中国外贸信托作为受托人,信托资金用于资助西藏、青海、内蒙古等地区的贫困中小学生、高中生和大学生完成学业。利用了基金会和慈善信托各自的优势:由基金会完成资金定向募集和慈善活动的宣传工作;由慈善信托实现了资金更好的运营管理和保值增值。在充分发挥基金会慈善宣传、资金募集的专业能力的同时,也更好地利用了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投资能力和稳健运营、信息公开透明披露的特点,探索慈善信托业务的新模式,实现了“1+1 > 2”的效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助力扶贫。
(2)股权信托:面向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东,将存量股票或股权置入家族信托进行委托管理。
案例二 中国外贸信托上市公司股份传承案例
客户背景:C先生,事业成功,即将退休,已婚,育有子女
客户意愿:客户对自己参加创业的某上市公司有较高的期待,希望吧自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装入家族信托。
解决方案:以现金类财产设立信托,指定受益人为C先生及其配偶和子女;家族信托通过二级市场集中交易等方式认购股票;上市公司股份产生的分行将持续性回流家族信托,为受益人提供生活费、旅游经费、为子女提供生活费、教育基金、创业基金;通过将上市公司股份植入信托架构,避免了持有人离婚析产、丧失上市公司控制权等风险。
案例三 中国外贸信托非上市公司股份传承案例
客户背景:H女士,单身,无子女,家族其他同辈均有子女。
客户意愿:客户的核心诉求是将自己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现金资产定向传承;将标的公司和现金传承给指定受益人,避免未来委托人身故后公司股权按照委托人遗产分配导致继承人持有后公司股权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解决方案:以现金类财产设立信托,受益人未委托人和意向接班人,首期信托财产为3亿现金;委托人制定GP与家族信托出资LP,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交易过户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实现股权购置人家族信托的法律架构,通过信托合同约定股权的管理和传承要求。
(3)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是结合保险与信托的产品,以保险金请求权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和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划付至信托专户,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将信托利益分配给受益人。
案例四 中国外贸信托某大额保险金信托案例(2018年生效,总保费4亿)
客户背景:W先生,超高净值人士,因担心未来企业经营风险波及个人财富安全,需对财产尽早进行保护隔离,保障子女未来的生活质量,防范家庭成员婚姻风险。
解决方案:将总保费4亿元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保险金信托,将保单的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未来保险理赔后由保险人将理赔资金支付至保险金信托的信托专户,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对信托资产进行投管理、对信托受益人进行定制化的资金分配。保险和信托结合的方式,实现了理赔资金的资产隔离、大额财富的长久保值以及财富的代际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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