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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Offering Fund中国债券市场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发展很快,特别是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通过平台公司来发行城投债,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募集资金。
如何正确解读债券融资工具,分清市政债券与中国式市政债券――城投债的区别和联系,会有助于社会正确认识债券市场,理解各种债券融资工具的特点与优势,规范地方政府平台融资模式,从而促进中国债券市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地方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依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原则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地方债券也是以当地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它是做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而发行的,其收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地方政府分配调度。
发债模式有两种,第一种为地方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
从地方债的定义可以看出,地方债的安全性相对较高,现在地方债的普遍预期收益率也在4%往上了,并且,投资者购买地方债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税,这对投资者就有很强的吸引力,也是亮点之一。
城投债是中国特有的债券品种,是指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发行人,募投资金的用途在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公益性项目建设,由证券公司协助,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
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地方社会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但是享受这不匹配的税收权利,导致地方政府无力承担地方建设的资金压力。所以,地方政府成立了大量的投融资平台,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发展,需找资金。
随着2007年世界范围内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政府为了振兴经济、渡过难关,实施了总额为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使得城投债有了飞跃式的发展。
随着城投债发行规模的不断增加,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
国家层面开始提出口号,要将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纳入到地方财政管理中。地方政府融资应该进一步得到规范,提出是否可以通过放开地方政府债的方式,调整地方政府的融资结构和债务管理制度。
城投债本身的出现也是在于解决地方政府不能直接融资的法律条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市政债券。城投债与地方政府债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个互补的关系。
1、发行平台的差异
地方债是由中国财政部统一代理的,发行方式是通过记账式国债的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进行公开招标发行。金融承销机构中标后,采用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进行分销。公开发行的地方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目前的城投债主要有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除了部分城投类企业债券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流通以外,其他的主要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流通。
2、发行人主体的差异
地方债具有色彩浓厚的政策性,发行主体是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部门,主要是出于解决新增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ZF配套资金困难问题,所以发行的资金更多是投向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而城投债的发行主体,是省市县各级政府控股的融资平台,对于发行人自身财务情况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发行较多的主体往往都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这一点在中期票据和短融上尤为突出。
3、发行规模的差异
地方债的发行规模从8到250亿元,发行规模跨度是非常大的,而且主要集中在50-200亿元之间。
而城投债相对来说,发行规模就要小很多,鲜有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债券,多数在5-20亿元之间。
4、发行期限的差异
地方债的期限多为2年,而且期限相对固定。
而城投债类企业债的发行期限以3-10年为主,期限相对宽泛,具有一定灵活性,并且往往含有投资者回售权,是更具备市场化的债券品种。
5、发行利率的差异
地方债,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所以发行利率方面接近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利率,且同样具有免税的优惠。
城投债本质上属于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上更多的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没有免税的优惠。
6、本质不同
地方债是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劵,用地方政府的信用做担保、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而城投债其本质是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债,是为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发行的一种公司债劵。
7、筹集资金用途不同
地方债筹集资金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而城投债筹集资金多为地方基础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8、发行方式不同
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
而城投债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
9、风险等级不同
地方债以地方政府做担保,相比于本质属于企业债的城投债,其风险等级更低,安全性更高一些。
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未来,即便是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发行地方债,也不会对城投债带来打击,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相互相成的关系,它们可以利用自身具备的优势,给地方政府更多的债务工具选择,丰富了债券市场的投资种类。
对于风险控制更加严格的商业银行而言,地方债可能更多得到更多的青睐;对于风险承受能力更强、需要更高回报的投资者而言,城投债仍然是有价值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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