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明确了3方面重点改革措施,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房地产建筑团队观点表示,国务院印发意见,重点指出要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优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收益上交机制。本次意见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深化,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范围扩大至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健全分红制度,要求国有参控股企业上交收益不低于同类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收益上交水平,有助于提升央国企分红水平与分红积极性,增强国有独资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荐关注建筑行业低估值高股息的央国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范围进一步扩大。本次意见指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也需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范围进一步扩大。2007年起,纳入制度范围的企业从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逐步扩大至政府授权的机构(部门)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一级企业)。
意见要求国有参控股企业利润分配水平不低于同类国有独资企业收益上交水平。完善分红机制始终是国企改革的一大主线,本次意见指出国有参控股企业的资本收益主要包含股息红利等利润分配方式进行,要求上交收益不低于同类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收益上交水平,有助于弥补财政收入缺口,提升国有参控股企业的分红水平与分红积极性,提高其股息率与中长期投资价值。对于国有独资企业,作为收益上交的标杆有助于更好发挥引领作用,增强自身盈利能力和中长期发展动能。
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荐关注低估值高股息建筑央国企。本次意见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范围,健全分红制度,有助于提升央国企分红水平与分红积极性。我们推荐关注建筑行业低估值高股息的央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