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涉及债项“19泰达01、19泰达02”。
经查明,民生证券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债券承销尽职调查方面,在个别债券项目中对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的专业意见核查不充分,对审计报告中内容遗漏、数据错误等情况未要求审计机构补充或更正;个别债券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容不准确,部分尽职调查材料引述的财务数据有误。二是债券受托管理方面,个别债券项目未及时就发行人的严重失信行为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公司应当于收到本书面警示决定后1个月内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整改报告书面报送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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