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近日,某信托公司发布某款政信产品临时公告,该公告显示:
我公司设立的“KG集团抵押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于2023年12月06日成立,存续规模:251,930,000.00元。
截至2025年01月03日,借款人陕西省XX新区XX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归还本信托计划截至2024年09月20日、2024年12月20日应向我司支付的利息。
项目运行期间,我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对借款人、担保人陕西省XX新区XX新城安居置业有限公司、陕西KGXX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非现场催收,加强期间管理工作。同时,我司关注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人行征信报告涉及贷款逾期及被执行信息。
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合同项下利息或本金,未履行相关付款义务,我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处置借款人资产、本信托计划抵押物等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担保人的违约责任。后续我司将持续和借款人、担保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并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关法律手段以维护受益人和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后续进展我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及信托文件约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政信类信托违约后,投资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信托公司搭建沟通渠道。投资人应主动联系信托公司,与项目经理建立联系,甚至可以组建投资人群体,共同参与催收工作。如果项目经理不配合,投资人可以自行建立沟通群组,并邀请项目经理加入,以便集体协商和跟进处理进展。
其次,明确WQ对象并合理表达诉求。投资人应明确维权的对象,避免盲目对信托公司或理财经理施加压力。在表达诉求时,应理性、合法,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了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者,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违约事宜。政信类信托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投资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可能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此外,积极寻求协商和法律援助。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投资人可以与信托公司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投资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向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寻求其协调和帮助。
最后,关注政信类信托产品的风险和处理方式。投资人应了解政信类信托产品的风险,如融资成本过高、风险舆情外溢、金融机构抽贷等,并熟悉违约后的处理方式,如延期兑付、分期兑付、保本金兑付等。这有助于投资人在面对违约时,能够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来源:信 托 公 司 公 告、证 券 日 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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