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融 城投债违约
Securities industry一、5名海银财富受害人信访
11月19日早上,5名海银财富受害人代表前往去国务院信访。受害人代表认为,因海银金融诈骗能非法经营18年,诈骗罪行累累,波及全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该团伙之所以能构筑起这条诈骗的“产业链”,原因之一是当地政府监管缺失与渎职。为此向领导提出以下诉求:一是恳请信访局领导帮助联系中央部委,海银系案件由中央督办、地方执行,从严从重、彻查海银财富这一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诈骗案;二是追究政府及其金融监管部门责任人的渎职责任,追究相关涉事银行的违规操作,依据事实,将海银一案与普通的金融暴雷案件区分开来,全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11月18日下午,5名海银财富受害人代表一下飞机就直奔公安部信访部门,汇报的重点是:海银系案件性质极端恶劣,冒用央国企诈骗,金额十分巨大,涉案范围广、人员多、涉案资金复杂,利用海银香港国际、美国及英国海银分公司,借用参股海银财富的睿盛银行及与海银财富合作的境外保险机构,帮助海银系外逃诈骗的资金,是所有诈骗金融案件中涉外资金最为严重的金融诈骗案件。以大小韩及王滇为首诈骗犯团伙就是卖国贼,性质比许家印更为恶劣,该团伙主要骨干在2到3年前,大部分家庭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子女及家属移居国外,切割诈骗的资产,共同配合将所诈骗资金转移国外。
5名海银财富受害人代表提出了下面的诉求:
一是恳请公安部对海银系重案要案建立专人督办机制;二是恳请公安部全力支持上海当地经侦,加大国内及跨国资产追缴力度,减少国家及受害人损失;三是协助搭建警民沟通平台,有利信息互通;四是严查并追回私兑资产及资金;五是要求从严从重处理海银系案件。
5名海银财富受害人代表特别提醒:去信访时,应单独写明诉求,且要简明扼要,因为信访人员多,工作人员压力大,可能没时间听受害人的详细汇报。
二、海银财富案件的一些关键进展:
一是多家法院立案调查:上海东尼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将海银财富告上福州鼓楼法院,上海携程宏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则因服务合同纠纷将其告上上海长宁法院。这些诉讼不仅揭示了海银财富在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也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维权的途径。
二是税务问题凸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指出,海银财富拖欠企业所得税高达27969544.59元,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也达到了12673911元。这表明海银财富在财务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其经营困境。
三是非法集资案频发: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和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分别对海银财富成都分公司和忻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在忻州案例中,警方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宋某华,并查明其通过虚假宣传非法理财产品,导致投资人资金损失5.88亿余元。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海银财富在资金运作上的违法行为,也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追诉的依据。
四是逾期产品规模庞大:据第三方平台数据,2023年以来,海银财富逾期产品涉及的发行人共计24家,逾期总规模超710亿元。这些逾期产品不仅让投资者血本无归,也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9月11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对外发布,依法对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对韩某某、韩某、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公安机关正全面搜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权益。
三、立案及相关情况
去年12月,海银财富发布公告称,近期受经济下行的影响,项目出现迟延,海银财富已成立专项小组,积极协调项目相关方筹划处置方案。根据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行业导向,海银财富主动退出,对存续业务进行梳理。就此,海银财富全面爆发风险。
多位海银财富投资人向记者透露,海银财富所售的产品起投金额为30万元或100万元,年化收益率在7%—10%区间,产品资金用途大多用于给企业融资。过去几年,海银财富和五牛控股通过注册投资公司、伪金交所公司,编造虚假投资项目,设计包装了大量应收账款类、城投债类等投资理财项目,随后由海银财富在全国各地下设的170多家分公司进行销售,诱导了上万名投资人购买,合计募资金额上百亿元。众多投资人已经向警方和监管部门提交了举报材料,等待进一步调查结果和反馈。
据证券时报,记者历时超过2个月,分赴浙江、上海、山东、湖北等8省市实地调查发现,海银财富所销售的理财产品全数违规,并操控数十家空壳公司构筑了规模超过700亿元的“嵌套资金池”。
调查进一步发现,该等资金池所投向的底层资产,相较于募资额普遍出现严重缩水,大量底层资产甚至被证实完全捏造、虚构,所募集的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
早在2021年底,相关监管部门就已经展开了对“伪金交所”的清理整顿。根据相关清整指导意见,“伪金交所”所从事的所谓“挂牌、摘牌业务”“登记、备案业务”皆为非法金融行为,并予以严厉打击与取缔,相关公司被要求关闭注销,或者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
据投资人反馈,海银财富的理财师在向客户销售产品时,声称是经过登记备案合法的金交所产品,对投资人构成重大误导。
来源:债权人、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追逐财富、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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