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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披露了相关重大诉讼的具体情况!
其中:重大诉讼中披露了中融信托与融创地产的两起案件进展,两起案件涉及金额合计约62.07亿元。
案件一:涉案本金14.63亿元
案件进展:根据北京金融法院(2022)京74民初1125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如下:
1、四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本金约14.63亿元,并支付期内利息约0.73亿元,逾期利息(以约14.63亿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
3、就判决第一项和第二项确定的债权,原告有权对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相应不动产登记证明载明的被担保债权数额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4、就判决第一项和第二项确定的债权,原告有权对登记在原告下的五莲瑞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25%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京民终1118号,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二:涉案本金47.44亿元
诉讼请求主要内容:
1、判令被告一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人民币约42.06亿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约5.38亿元[暂计算至2024年1月11日(不含),自2024年1月11日(含)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第一项的诉讼请求中的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3、判令被告一支付本案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
4、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诉讼费。
5、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十六对第一至四项的诉讼请求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判令原告有权在第一至四项的诉讼请求的金额范围内对被告二持有的被告七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0万元)进行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案件进展:一审尚未安排开庭时间。
融创集团表示,上述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目前公司正与债权人进一步协商,寻求整体化解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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