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导读:2023年11月3日4.34亿本金到期,已经逾期8个月。给的方案:支付全额本金及合同期内的部分利息,逾期8个月的利息及违约金全部免除。
7月24日,某央企信托官网发布延期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结果公告。
此次会议结果显示,受益人表决意见为同意的有效表决票约占参加本次会议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99.43%;故本次受益人大会通过“XX207号”议案。
据悉,XX207号”原预计到期日为2023年11月3日,因截至2023年11月3日信托计划项下交易对手东莞市鹏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悦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方”)未向该信托计划履行约定收购义务,未支付特定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434,362,278.53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其中对应转让价款本金421,311,000.00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本金”)、投资期望基准收益13,051,278.53元,导致本信托计划期限延长。依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延期直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为止。
截至目前,项目已延期超过8个月。
信托公司为最大程度维护受益人权益,发起本次受益人大会。
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1、交易对手将于本受益人大会通过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偿还截至2023年11月3日(不含)未支付的特定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对应的转让价款421,311,000.00元及部分投资期望基准收益(支付的投资期望基准收益金额与信托计划应付律师费、监管费、会计师事务所尽调费用及税费等同,具体以实际信托费用金额为准),不再支付2023年6月20日(含)起至2023年11月3日(不含)期间剩余的投资期望基准收益、2023年11月3日(含)起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违约金及任何损失赔偿款,我司与交易对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2、受托人将代表信托计划向各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不再分配2023年6月20日起至信托计划终止日之间的信托收益,本信托计划终止。
值的注意的是,信托公司同时揭示了议案通过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1)交易对手不再支付2023年6月20日(含)起至2023年11月3日(不含)期间剩余的投资期望基准收益、2023年11月3日(含)起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违约金及任何损失赔偿款,受益人不再取得2023年6月20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信托收益。
(2)信托计划能否实际取得交易对手支付的特定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对应的转让价款及部分投资期望基准收益取决于交易对手的信用,存在议案通过后交易对手依然未能支付的风险,届时各受益人依然未能获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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