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据上证报,多位信托业人士向记者透露,已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与此前的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在薪酬管理、经营范围等方面均做出了修订。
业内人士称,此次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机构设立与变更、公司治理、经营范围和经营规则等共计七个章节,其中在公司治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信托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法定程序明确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触发条件、适用范围、金额、方式等内容。与此同时,信托公司董事会还应当单独或者合并设立信托、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关联交易控制、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门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委员会负责督促信托公司依法履行受托职责,当信托公司或者其股东与受益人发生利益冲突时,保证信托公司为受益人利益服务。
在经营范围上,此次征求意见稿也做出了明显修订。在征求意见稿中,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固有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承销服务、受托管理人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信托登记、申请信托登记编码和信托登记证明文书。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前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于2007年3月起正式施行,作为规范信托公司功能定位和经营管理的基础性规章,实施已近17年。在信托行业转型不断加速,三分类新规正式实施背景下,《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推进信托业的高质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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