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12月7日,海南海药公告,据上海金融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海南海药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兴业财富支付转让基本价款、溢价款共计人民币约2.08亿元。
2016年12月海南海药与兴业财富、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成立了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为2.93亿元,其中海南海药实缴0.97亿元、兴业财富实缴1.93亿元、盐城烽康实缴292.94万元。
同一天,海南海药与兴业财富还签署远期受让合同,由海南海药受让兴业财富所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并支付转让价款。海南海药实控人刘悉承及邱晓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南海药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受让兴业财富所持盐城烽康基金份额19334.04万元,并支付溢价款(按7.2%年利率计算)。海南海药回函表示该协议对海南海药不发生法律效力。兴业财富将海南海药、刘悉承、邱晓微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海南海药向兴业财富支付本金1.93亿元以及利息、违约金。
向钱看188有相关群聊,信托、城投债券、定融违约相关,感兴趣的朋友,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备注关键词,通过后邀您进群!【定融违约群】 ............【信托维权群】【城投债交流群】
评论专区
Comment area推荐产品
product新闻资讯
informationSecurities industry
Trust financing
Bank financial management
友情链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