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自2020年至今,在疫情的影响下,我国信托行业风险加速暴露,违约事件频发。在信托产品的所有风险中,流动性风险可以说是最大的投资风险之一,需要投资者们在购买信托产品时格外注意,在购买相应产品后也应当谨慎、细致地关注项目的基本情况,例如融资方的现金流、市场影响力、抵押、质押措施等关键信息,这些信息都有利于投资者判断和识别项目的风险。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我们的信托产品出现了显性风险,主要有以下四种处置手段。
第一种:信托计划延期 第二种:提前终止信托项目 第三种: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 信托计划到期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也是信托公司处置兑付发生风险的信托产品的一种常见方式。当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付时,信托公司还可以寻找其他信托公司,发行新的信托计划,通过再融资实现资金置换,这在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为明显,原因是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额度通常比较大,采用这种模式也比较正常。 第四种:司法手段处置资产 通常信托项目会要求融资方提供抵押物,进行股权质押,作为融资人万一还不上钱的兜底措施。 一旦融资方违约,信托公司可以处置抵押物,或者要求担保人等代替融资方偿还信托资金。如果存在任何异议,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一种情况是融资方以物抵债再由信托公司处置变现,另外,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拍卖抵押物,查封融资方、将担保人的其他资产进行拍卖变现等。这种方式合法合规,是受托人正常履职的风控手段,而缺点在于司法流程可能会消耗较长的时间,且容易引发外界关注,对信托机构的声誉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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